各位老师:
从2007年开始,申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先进行成果登记(在科技厅网站上公示半个月,无异议后才予以批准)。为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
2、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1份);
(1)应用技术成果:提供相关证明(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行业准许证明等);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明等。
(2)基础理论成果:提供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提供相关的应用证明和研究报告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3、电子文档(1份)
二、登记程序
1、申请人在浙江省科技厅网(左下方)或附件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
2、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如实填写;
3、从系统中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
4、“导出”数据(导出的是名叫“CGSBQY”的一个压缩文件);
5、将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评价证明材料及审批表一并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电子文档(含登记表、证明材料扫描件、审批表、导出数据)请发至jgky@zstu.edu.cn。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月13日(周五)中午前告知科研秘书,电话86843817(以便科技处做相关工作);并于3月23日(周一)前完成成果登记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韩立、王晓蓬;电话:86843272、86843652。
经管科研
2015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