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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填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12-04 编辑:经管科研 阅读人次:

各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网上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撰写完毕后于201811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提交前先查看生成的结题报告PDF文件格式是否正确。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不含附件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左侧两枚订书针装订。),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校财务、审计处审核签章后,于2018118日前上交到科研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提醒:项目负责人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其项目资金决算表的累计支出数填列截止到20171231日的数据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本年度需填写结题/成果报告的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其他

1、各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结题/成果报告前先联系财务处获取项目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根据财务提供的数据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避免因经费决算退回修改。

2、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管学院联系人:陈丽琼,86843817;科研院联系人: 旭,86843695qiuxu_536@163.com
朱恩泽,86843052enze@zst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周丰景,86843159

审计处联系人:杨圆圆,8684327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名单
填报说明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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