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实施办公室决定于2014 年继续实施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高校按照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择优确定入选项目(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在校内公示1 周后,统一上报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2 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并盖章;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时须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
2.请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各个项目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各校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员工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员工独立完成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重点项目。
3.请各高校于2013 年12 月底上交申报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到xinmiaojihua2014@163.com;省属本科院校的纸质材料送达科技厅,其他高校的纸质申报材料送到团省委。
4、各高校具体分配数量会在正式通知中下发,分配情况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但会酌情考虑“挑战杯”成绩、新苗计划实施开展情况适度增减。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pdf
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013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