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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1-29 编辑:郭超 阅读人次:

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期间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公司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2014年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2月10日在全院开展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团十七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第三次团代会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团员青年,发扬共青团组织优良工作传统,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机制,不断提升共青团思想引领工作成效。


二、主要任务
  在活动期间,各团支部要全面回顾总结2013年团支部工作,加强广大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党爱国爱校教育,为下一阶段共青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基础。评议活动将评选出院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校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评选,真正履行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职责,积极推动团的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活动安排
  本次教育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从11月22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教育阶段(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1月29日)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团十七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校第二次党代会、第三次团代会精神,深入开展相关主题团日活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引导团员青年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提高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领会,将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国家、社会、学校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学习教育阶段实行党员监督制,各团支部在完成学习教育后须向学院团委递交总结报告。
  2、自我小结阶段(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1月29日)
  每位团员(含员工党员)结合教育评议活动文件精神,对自己过去一年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对照要求,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团员教育评议表》。
  3、评议评比阶段(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7日)
  (1) 个人评议(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6日)
  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存在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整体表现,根据支部会议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的等级分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四类,每个团支部评出3名院级优秀团员,1名院级优秀团干,推荐1名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作为候选,并将评比结果报所在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各大组织可向团委推荐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但不占用团支部名额。在各团支部在评比的基础上, 评出校级十佳团干、十佳团员。
  (2)集体评议(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7日)
  各团支部在全面总结2013年度工作的基础上,于12月7日(9:30-16:00)将先进团支部(示范团支部)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7#521),学院团委将于12月9日通过公开答辩评选产生院级先进团支部,并从中推荐7个校级先进团支部和1个校示范团支部(候选)。
  4、表彰处理阶段(2013年12月9日~2014年2月)
  学院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在12月9日全面结束,并于12月10日开始全院公示,公示时间:12月10日~12月12日。
  团组织对评价等级为合格以上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予以除名,报学院团委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报学院团委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处分。对于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团组织将向党组织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先进团组织和个人在全校“五四”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做到严肃、公开、公平、公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先进团支部、示范团支部评比的重要依据。
  2、各支部对教育评议活动要进行认真地总结,并于12月7日前将教育评议期间的团日活动总结材料上交至学院团委。参评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须于12月7日前上交推荐表及相关材料。被推荐的校先进团支部须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含电子版)、年度工作总结及教育评议期间的团日活动总结材料;示范团支部候选支部除须上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申报总结材料;校先进个人须上交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条例.doc

对外宣传情况汇总表.doc

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团员教育评议表.doc

   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团委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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