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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12-26 编辑:吴玮 阅读人次: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敬业奉献,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校工会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公司在编在岗教职工,推选1名。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职工群众中公认度高。

3.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 评选活动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年终总结和业绩考核数据,经民主推荐、学院工会集中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公示;

2. 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人选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3.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公司产品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并作为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过程,使其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

4. 在学校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高校“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人选。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被推荐人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同时发电子稿及2寸照一张给吴彩凤老师;

2. 主要事迹材料要翔实、有典型事例,不少于1500字,须用计算机打印在表格内,打印不下可附页;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工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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