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4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开展“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为确保公司“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能按照教育厅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现就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集团在职在编一线教师(不含合同制和派遣、反聘人员)。集团领导以及学校中层正职人员和已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员工爱戴,是员工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给予公司的推荐名额为6名。
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1名,特别优秀的可推荐2名(需排序)。各系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一位必须是本系外的教师,另一位可以是本系教师,请各位系主任在于5月23日(下周一)12:00前将推荐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吕美丹。因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位主任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征求本系全体教师的意见,公平公正的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公司将在各系推荐基础上,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在5月25日前将候选人的《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校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公司联系人:吕美丹 联系电话:86843397
校联系人:王琼,联系电话:86843651
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校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doc